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规划行业技术进步,提高规划编制水平,根据《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》(2023年8月23日发布)相关规定和中国城市规划协会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预通知》(中规协秘〔2023〕18号)要求,我协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奖评选推荐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(一)规划编制:含总体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等。
(二)规划实践:含修建性详细规划、城市设计、规划实施方案、城市更新项目等。
(三)规划研究:含战略规划、概念规划、政策标准、指南导则、体检评估、各类研究成果等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海南省域范围内的项目。
(二)申报单位应是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法人单位。
(三)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相关政策以及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。
(四)申报项目应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。其中实践类规划项目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。
(五)申报项目材料应包括项目申报表和《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》(2023年8月23日发布)规定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。
(六)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,申报单位还应在申报前先行征求其他合作单位意见,并在申报时附有合作单位出具的认可证明材料。
(七)申报项目的合作单位、编制组织单位人员名单与项目完成人员名单原则上不得修改。申报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。
(八)项目应当整体推荐和申报,不得拆分。
(九)凡是申报过往届“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”评选的项目均不得再推荐。
三、申报阶段时间安排
1.申报筛选。2023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(U盘)现场报送至我协会秘书处,由我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选后公示推荐项目名单。
2.正式申报。公示期结束后,推荐项目相关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2月8日登录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网评优系统申报项目。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项目基础材料。
1.项目申报表(原件)。
2.项目合同。项目合同名称与项目名称基本一致,多个项目整合为一个项目须提供原项目所有合同。其中法定规划应附项目批复文件,修建性规划项目应附完整的实施照片;非法定规划设计及研究成果应经专家评审或专家咨询会通过验收。
3.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。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,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征求合作单位意见,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后,形成《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》,并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。
4.申报单位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副本(复印件)。
5.城市勘察测量设计项目、产学研相关项目还需准备项目总结、专业技术总结、验收报告等。
以上项目基础材料装订成册(A4开本,竖装),一式两份。
(二)项目正式成果。
1.包含文本、图册及附件(说明书、专题研究报告等)一套;总体规划装订成A4开本,详细规划装订成A3开本,其他自定。
2.项目正式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、研究思路、技术路线、分析方法、技术应用、专项研究支撑、实践及效果、创新点与意义等完整材料。法律法规类、政策类、技术标准类等除最终文件外,还应提供完整的分析过程、技术路线及研究论证。
(三)项目电子材料(U盘)一份,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:
1.项目正式成果和实施照片电子文件。文本及附件(说明书、专题研究报告等)文字材料的文件格式为PDF;图册及实施照片的文件格式为JPG或PNG。
2.项目演示文件。内容与项目纸质成果保持一致,包含主要的项目内容,并对技术路线、研究方法、分析过程以及实施效果进行重点解读。文件格式为MP4,分辨率1920*1080,时长≤10min,语速不宜过慢,配解说不配音乐。
五、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向诗芮;
联系电话:17784686397;
邮箱:hngkxh@126.com;
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9 号省政府办公区会展楼西侧附楼二楼。
附件1: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(2023年8月23日发布).pdf